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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到政府大樓辦事,經常能遇到警容嚴整的警察對往來人員盤查,很少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。記者近日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採訪時卻發現,這些著警服、佩警銜的政府機關保衛人員,竟然大多是“冒牌貨”,甚至連這裡的派出所也是違規私設的。有關部門表示,雖然穿警服並不合法,但都有領導批示同意,警銜、警號也是公安局發的。
  據新華社電
  機關保衛人員穿警服上班
  10月28日,記者來到佳木斯市黨政辦公中心1號樓,在門廳看到一位身著警服、肩佩警銜的“三級警司”,正對外來人員例行盤查。記者詢問其身份,這位警號為“051418”的警察說,“這事兒我跟你說不清楚”。在記者追問下,他承認自己並非警察,而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的工作人員。“我們穿警服上班,是市裡很早以前批准的。”他理直氣壯地說。記者發現,辦公中心其他辦公樓內,也有假警察在執勤。
  據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科長陶利田介紹,保衛科的職責是維護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秩序,保證領導安全和機關安全,業務歸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指導。2001年,經請示有關領導,保衛人員統一穿著警服,其中36名機關事業編製人員,2006年還獲准配發了警銜和警號。
  “雖然穿警服並不合法,但都有領導批示同意,警銜、警號也是公安局發的。”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洪斌說,“這些年上訪告狀的人員增多,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,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呢。”
  記者從佳木斯市政府一份文件中看到,“辦公中心統一著警服,發放警銜、警號已執行6年,對維護辦公中心正常工作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”。
  領導商定口頭宣佈成立派出所
  為解決這些“假警察”沒有執法權的問題,“政府治安派出所”又堂而皇之地進駐了政府大樓。
  “派出所”負責人王兆林說,“派出所”已成立8年,主要任務是維持政府門前的治安秩序,現有4名民警,老所長剛退休。當記者問及該所是否經過編辦批准、辦理過哪些治安案件時,王兆林和在場的保衛科幹部說,“搞不清這裡究竟是派出所還是治安大隊”,“前幾年在大樓外面掛著治
  安大隊的牌子,後來沒了”。
  市公安局經濟保衛支隊支隊長李倫堅稱,郊區公安分局在政府設立了治安大隊,前面幾任領導也都有批示,業務指導職能剛剛劃歸經保支隊負責。
  郊區公安分局局長王鵬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說,該分局確實設有“政府治安派出所”。市公安局內部電話本上,記者找到了“政府治安派出所”的登記信息。
  設立派出所需要市編辦和市公安局審批,還要報省公安廳備案。市公安局負責機構管理的人事科副科長梁雲峰起初表示不確定,查閱檔案後他明確表示,市公安局沒有“政府治安派出所”這一機構。
  佳木斯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長於長海11月12日接受採訪時,起初否認該“派出所”的存在,其間幾經通話核實給出結論:該“派出所”確系2006年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共同商定、口頭宣佈成立的,沒有經過批准和備案。
  要求整改但未提對違法行為處罰
  據佳木斯市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曲家騰回憶,他們曾就違法穿著警服問題,向機關事務管理局下過一次整改通知,後來有領導在該局的請示報告上批示,也就沒有繼續追究。
  有資料證實,2003年,公安部對公安機關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人員進行清理整頓時,佳木斯市委公安值勤室在清理整頓之列,時任紀檢委書記、政法委書記等人批示,要求研究一個“既符合公安部整頓通知精神,又保留值勤室的穩妥意見”。
  2012年,佳木斯市公安局專項整頓非法銷售穿著警服問題,機關事務管理局再次向市政府請示,允許保衛人員繼續著警服,現任副市長兼公安局長於長海批示請公安局閱辦。
  記者調查瞭解到,從2001年至今,佳木斯市三任公安局長、副局長及時任市委政法委書記等領導,均對機關保衛人員著警服、發放警銜、警號,甚至辦理警用車輛牌照等事宜有過明確支持的批示。
  “閱辦也是同意的意思。”於長海接受採訪時坦承,對此事負有領導責任,已深刻反思併進行了整改。
  在記者調查過程中,佳木斯市公安局傳來整改意見,要求郊區公安分局對違法穿警服等問題進行整改,涉及警用標誌、制式服裝、警械、證件等立即收繳,但未提及對違法行為的處罰。  (原標題:佳木斯政府大樓警察多數是假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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